本站消息,据工人日报消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则案例,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获取虚拟货币牟利,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张某在某网络公司以“代码学习”为由向同事索要超出其工作权限范围的程序代码和私钥并邀请“技术交流群”成员破解代码攻击公司账户获取106.15个以太坊,之后将获得的以太坊换算成其他形式货币后,通过多个账户转移再转回其本人账户。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