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判定委托传销组织购买虚拟货币的合同无效
5月19日消息,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委托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委托传销组织成员购买虚拟货币的纠纷。原告秦某委托被告周某在传销组织网络平台注册会员并购买虚拟货币,共投入资金 22.35 万元。后该传销组织网络平台突然关闭,导致无法进行交易。法院审理后认定委托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返还原告秦某 10.67 万元。一审宣判后,周某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且已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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