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在新加坡轰动一时的 30 亿新元洗钱大案中,被告之一张瑞金(45 岁)在认罪后被判处 15 个月监禁。张瑞金涉嫌通过香港公司,将 3600 万新元的犯罪所得转移至其在新加坡的银行账户,并伪造文件欺骗本地银行。他在本案中涉案金额最高,获判的刑期也是目前案件被告中最长的。 张瑞金与另外 9 名同案被告于去年 8 月落网,至今已有 5 人被定罪。其中,苏宝林获判 14 个月监禁,苏文强和王宝森分别被判 13 个月,苏海金获判 14 个月。法官在量刑时表示,考虑到张瑞金案情复杂、涉及跨国犯罪,且利用伪造文件欺骗银行,为维护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刑罚必须具有足够的阻吓性。不过鉴于他选择认罪并配合调查,故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