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银行若托管虚拟资产必须将自有资产分隔
本站消息,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银行操守)区毓麟表示,有关销售代币化产品的指引,适用于真实资产在分类账上的数位化表示,例如不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现货贵金属和存款产品等。相关真实资产本身已有保障措施,日后若代币化,可能附加风险(主要是科技风险),例如代币化产品可能被骇或系统停止运作等。银行为客户托管这类资产时,必须遵从5项标准,其中之一是银行必须将自有资产与客户的数码资产分隔,其他标准包括风险管理、保障客户资产、对服务提供者作尽职审查,以及提供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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