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总裁:若在香港发行参考单一或多种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必须向金管局申请牌照
本站消息,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在《汇思》撰文《谈稳定币:监管发行人保障持有者》,余伟文表示,根据拟议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发行人若要在香港发行参考单一或多种法定货币的稳定币(法币稳定币),则必须向金管局申请相关牌照。发行人将需要在港有实体存在和配置管理层,并符合一定的资本要求。 持牌人应制定有效的稳定机制,例如维持由优质并具高流动性的资产(如相应币种的银行存款或短期债务证券)所组成的储备资产并作妥善托管安排,以确保用户能按照他们的意愿随时按面值将稳定币换成法定货币。持牌人亦需遵守相应的管治、风险管理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措施等。此外,香港金管局还计划为其他有意提供稳定币购买服务的市场参与者订立规限,其中将要求只有由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才可以售予零售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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