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F获准延长审后期限,表明可能采取上诉策略或减刑
本站消息,根据一份日期为11月18日的法院命令,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Lewis a.Kaplan已经批准了一项延期申请,要求对SBF一案提交审后动议。根据SBF的法律代表Cohen&GresserLLP的请求,法院批准了延期请求,并为法律诉讼的后续阶段设定了新的截止日期。根据批准的备忘录,辩方的审后动议原定于11月20日提交,现改为12月1日提交。这一调整还将政府的答复截止日期改为12月22日,随后辩方的答复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8日。 审后动议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可能要求重新审判。这通常是基于可能影响审判结果的重大错误的主张。例如,新证据的出现或对陪审员不当行为的指控可构成原审受到损害的论据基础,从而有可能要求重审。此类动议凸显了法律策略的持续动态性,即使在判决作出后也是如此。此外,辩方还可以在判决后提出无罪判决动议。该动议对控方证据的充分性提出质疑,声称证据不足以支持有罪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官同意这一评估,他们就有权推翻陪审团的决定,从而改变案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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