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据中吴网披露,常州一男子借给朋友林某341个比特币,对方不肯归还,要求法院判令,让对方归还,目前价值超7100万人民币。法院审理后发现: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作为比特币投资者,双方之间借用比特币的交易行为,目前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