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通过从M条例中删除对信用评级的引用的修正案
本站消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今天通过了对规则的修改,从M条例第101条和第102条规定的现有例外中删除并取代对信用评级的提及,这套规则禁止可能人为影响所发行证券市场的活动。 Gensler表示,这种采用符合国会在 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的愿望,确保我们不会在我们的规则集中嵌入对信用评级的依赖,而是采用适当的替代信用衡量标准。此次通过将是SEC为执行这一任务而制定的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规则制定。 修订案生效后,将取消M条例第101条和第102条中某些现有的例外规则,这些例外规则参考了不可转换的债务证券、不可转换的优先证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取而代之的是基于信用度替代标准的新例外规则。这些替代措施包括满足特定违约概率门槛的发行人的不可转换债务证券和不可转换优先证券的例外情况,以及根据在委员会SF-3表上提交的有效货架登记声明发售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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